我最喜欢的那只鸟作文参考7篇
在写作文的时候,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阅读技能,优秀的作文除了要有明确的中心还需要有深刻的立意,下面是网客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我最喜欢的那只鸟作文参考7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的那只鸟作文篇1
泰戈尔,集世界文学精华于一身的大诗人。他谱写出的每一章人生真谛,都是一种灵魂的突破。
我喜欢他的写作风格。尤其是他说过的一句话:“谢谢火焰的光明,但别忘记那一直耐心地站在阴影里的持灯者”。它教会了我许多。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它让我们学会贡献,学会回报。站在不同角度的立场上看,自身的人格是不一样的,但都是往好的方面发展。我们应该学会感恩。
世间万物皆有情。母狮为受伤的小狮舔着伤口,小狮会亲昵地依偎着母亲以表示感激;在生死交界的十字路口处,老山羊们会一死来换取小羊们的生命与自由;地面方便着别人,却苦了自己被别人践踏;植物给地球带来光彩,却被他人有意无意地采摘……
我们应该多为别人着想,站在持灯者的角度上。而作为享受光明的我们,自然而然地应该学会回报。老师对我们的爱,是耐心的,是勤劳的。我们应该在教师节送给老师们一句温暖的话语,或者一朵无名的野花。使师生之间的情谊更加浓厚。
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严厉的,是慈祥的。我们应该在母亲节或者父亲节送给妈妈一顿自己下厨的饭菜;送给爸爸一条用自己零花钱买的领带。或者在新年,送给他们一张大大的红奖状。对于他们而言,我们的成长就是他们岁大的快乐。
这句话,将永远成为我的座右铭。我会努力地去实现它,学习它。在人生的旅途上,带着它,勇往前进。
我最喜欢的那只鸟作文篇2
我最喜欢的节日是春节,因为春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节日,在这一天,家人能团聚在一起吃年夜饭,放烟花……到处充满了欢声笑语。
年三十的晚上,表弟、外公、外婆都来了,爸爸特意烧了几道拿手菜,而且还买了许多烟花。年夜饭开始了,只见桌上的菜肴非常丰盛,我垂涎欲滴,迫不及待地把菜往自己的碗里夹,然后就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我看了看表弟,只见他吃得津津有味。不一会儿,他也吃完了,我俩便一起去房间里看电视。到了八点,大人们终于吃好年夜饭了,这是我们期盼已久的时刻,因为是大人们给小孩发红包的时候。我美滋滋地想,这次的压岁钱会不会更多?于是,我便假装去上厕所,一出门外婆就塞给我一个红包,表弟见了也跟了过来,这时外公也塞给他一个。我们兴奋地赶紧回到卧室,只见红包圆鼓鼓的,急切地打开一看,如我所愿,还真不少呢!我和表弟高兴得把钱抛了起来,表弟还不停地叫道:“发财啦,发财啦!”
过了半个小时,大人们把我们这两个“小财迷”叫出去放烟花了。只见爸爸小心翼翼地点燃了烟花,然后又快速地跑了回来,只听”啪“的一声,天上像下着流星雨一样,地上仿佛落下万斛珍珠。
烟花放完了,我和表弟急匆匆地窜到了楼上,打开电视机,里面正播着春节联欢晚会,刚好在演小品,凑巧出现了一个搞笑的情节,我笑得直抱肚子,表弟也笑出了眼泪,就这样我们一直看到晚会结束。
我喜欢这个节日,因为这个节日,我不仅能玩得开心,还能和久别的亲人团聚。
我最喜欢的那只鸟作文篇3
我最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如:《灰娃》、《青铜葵花》、《野风车》......但我唯独喜欢一本《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本书作者曹文轩淋漓尽致地写了:一个少年因家里负债累累,而迫不得已到大城市里打工,他叫明子。跟着他的师父——三和尚,还有一个师弟叫黑罐。他们靠着给别人装修房子赚钱。他们经历过成功、失败、鄙视,但是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和诚信,在城市里生存了下来。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自己改变了许多。一次,我去买东西时,发现老板多找个我五元钱,我心里暗暗喜着:今天见了一个大便宜诶!后来,我本想一走了之的,可是,我又想到了书上的明子,他也遇到关于诚信的问题。他一开始也选择了做一个虚伪的人,后来,他觉得人要诚实,所以,他有选择了做一个诚实的人。我也想了一会儿,脑子里不断浮现出诚实、虚伪,两个词。不!人要做诚实的人!我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把钱还了回去......
自从看了这本书,我发现我成长了许多,遇到老奶奶摔倒,我会二话不说把老奶奶扶起来;看见谁的钱掉了,我会捡起来,归还失主......总而言之,我发现,自己变了,从头到脚都变了。
?山羊不吃天堂草》这本书,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到了你内心的缺陷;又像是一位心灵导师,教我们改正那些缺点......
我最喜欢的那只鸟作文篇4
my favourite cartoon character is garfeild. i think everyone knows him.
he is a lazy but funny cat.
he was born in a kitchen on 19th.june,1978. his favourite hobby is sleeping and his best friend is the mirror.
he likes eating pizza very much.but he does'nt like eating fruit cake and nails.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there’s mastercard & visa."this sentense is very funny.
and it is said by garfeild. garfeild makes my life so interesting.i like hin very much.
我最喜欢的那只鸟作文篇5
普通人可能会喜欢新潮的电影,如大闹天宫。而我不同,我最喜欢《放牛班的春天》,它令我着迷,在有些人眼里,它不值一提,但我就是喜欢。
?放牛班的春天》的导演是著名的克里斯托夫·巴拉蒂这是他的处女作,它的拍摄地点是法国,不过这完全不会影响我对它的喜爱。它的得奖令我大吃一惊!第77届奥斯卡奖!最佳外语片提名!
在这个电影当中,克莱蒙·马修和孩子们,还有教师们,反对校长哈森的残暴的手段。哈森只梦想着升官发财,
公爵夫人来倾听孩子合唱团的合唱,这明明是马修的主意,哈森却说是自己的主意,合唱团成立的时候,哈森百般阻挠,有好处的时候,却来分一杯羹,不不不,这不是分一杯羹,这是地道的抢功劳!这不是小人是什么?罪恶的嘴脸!当一位教师眼睛受伤,哈森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请医生,而是捉凶手,这让人难以理解!生命总比找凶手要紧些吧?要是天底下布满了这种人,那该怎么办?
哈森,我对他的评价,一个字,差!两个字,极差!三个字,非常差!马修,我对他的评价,一个字,好!两个字,极好!三个字,非常好!两个人,同样是人,我的评价却天差地别,完全不同!
?放牛班的春天》,一个不同凡响的电影,是我的最爱。做人不要像哈森一样,自私自利、残暴冷酷,要像马修,亲切温和。
我最喜欢的那只鸟作文篇6
我最喜欢节日的就是春节。春节是所有节日中规模最大,礼仪最重的节日,过春节又叫“过年”。即使是千里之外的人,都会尽量赶回来跟家人团聚的。小孩子那就更开心了,不仅可以吃到美味的食物,穿上漂亮的衣服,而且还可以拿到压岁钱呢。每年春节都是在奶奶家度过,奶奶家在农村,对于春节更是有传统的风俗。
大年三十是最忙碌的一天,人们一大早起来,挂年画,贴对联,包饺子,各自忙碌起来。除夕之夜,一家老小围在一起吃着热气腾腾的饺子,好不热闹!家乡还有个传统,就是每年在吃年夜饭之前要给死去的老人烧纸,也让在另一个世界的他们也在新的一年里幸福生适。
吃完年夜饭,看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气氛及为快乐祥和。大年初一大家都起的特别早,当然吃饺子是少不了的,这是我们过年的一大特色。对于这一顿饺子,我们那里还有一些规矩呢。就是在包饺子时在其中的一个饺子内放上已消过毒的硬币。谁只要吃到这枚带有硬币的饺子,就意味着这个人在新的一年里:心想事成,万事如意。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迷信,但是谁也不去破坏这个规矩。
毕竟,这不仅是我们的传统,更是大家对来年的一种憧憬。吃过新年的第一顿早饭之后,大家就高高兴兴的出去玩了。
我最喜欢的那只鸟作文篇7
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那还用说吗?当然是大名鼎鼎的李白啦!
李白,大家肯定都知道,他是一个诗人,写诗非常厉害,特别是饮酒之后,他写出的每一首诗都是极品,自带浪漫情怀。
李白25岁去了外地,后来认识了杜甫和贺知章,贺知章发现李白很有才华,就把他推荐给皇上让他当官,皇上发现他真的很有才华,就把他推荐给皇上让他当官,皇上发现他当真很有才华,就让他当一个在自己身边,给自己写诗作乐的官。
有一天,皇上请李白吃饭,李白喝了好多酒,醉醺醺的,换别人,早就醉酒不省人事了,可对于他来说正是写诗的好时机,皇上让李白写诗,李白连忙答应,“刷,刷刷”地写了首诗,皇上一看,哇,写得真好!再写一首,“哦,好。”“刷刷”,又写了一首,哇!还这么好,再来一首吧。“哦”…又是一首极品……就这样一首又一首,一共写了十首,十首极品啊!皇上高兴得不得了。
一个醉鬼竟能写出一首又一首好诗,当真是让我佩服不已。“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他把酒意化作了夸张的语句,句句浪漫,句句经典。
后来李白想家了,打算回家了,当他坐着船前往家乡时,真是高兴得不得了,写下了一首《早发白帝城》: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这是多么美的画面,又是多么浓郁的思乡之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一个随时随地诗性大发的浪漫主义诗人。
历史长河浩瀚如大海,在这漫漫的五千年间出现过不少历史名人,由以忠诚出名的赵云、也有以老奸巨猾出名的秦桧。但我不喜欢爱国的屈原,也不喜欢心狠手辣的曹操。我最喜爱、也最崇拜的历史人物是神机妙算的三国著名军事家——诸葛亮。
诸葛亮,字孔明。“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三顾茅庐”……这些故事无一不表示了诸葛亮的才智多谋。但我认为,最能表现诸葛亮的聪明才智的故事是“空城计”。
诸葛亮在众人慌张不已时能镇定自若,设下空城计,这是多么了不起啊!当时大部分军士去运粮食了,城中只剩五百军士,但司马懿却已经引领大军来进攻了。诸葛亮灵机一动,令人大开城门,并叫几人去城门洒水扫街,装作旁若无人的样子。他又领两个小书童,带上一张琴,上望敌楼坐下抚琴,一书童在旁握宝剑,一书童轻摇毛扇。司马懿看到这一幕,以为城中有埋伏,便快速撤了兵。就这样,诸葛亮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了全城人的命。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他能在最危险的时刻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化险为夷,并保持镇定。甚至在临死前,他都担心国家的安危,让我感动不已。他就是在我心中最忠诚、最神机妙算的军事家——诸葛亮。
历史中有千万个人物,各有各的长处。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莫过于汉昭武帝刘秀了。
刘秀是汉高祖刘邦的后代。只是一个假后代,因为当时刘秀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民。一般来说,农民当皇帝只不过是异想天开,然而,奇迹发生了——刘秀竟硬生生的从农民打成了皇帝!
不仅如此,刘秀当了皇帝后,把匈奴、蒙古等周围的贼收拾了个一干二净。让匈奴人一听见汉光武帝刘秀的大名时就浑身发抖。也正因为刘秀爱打仗,暴打匈奴,才把自己给封为武帝。让我觉得哪怕汉高祖刘邦和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和刘秀相比也不过如此。
刘秀除了自身本领之外,刘秀用人也很厉害。正因为手下厉害,而又发挥在该发挥的地方,这才让刘秀能把匈奴给暴打。
刘秀的事业正如他的名字“秀”,一生中极少出现失误,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刘秀太爱作战了,经常亲自带兵与匈奴作战,这让很多刘氏皇族对皇位虎视眈眈。如果没有厉害的武将的话,恐怕刘秀会继续自己作战,自己作战的话,朝廷中必然有刘氏皇族偷偷争王位,那么刘秀辛苦建立起来的王朝就被毁灭。所以,君王厉害还不够,武将、文官也要厉害。
刘秀,这个凭着武力打出奇迹的皇帝;这个神一样的皇帝,就是我心中最强的皇帝。
他年轻时努力学习,决心要有事业。他离家出走,遇到各种人物,游览名山大川。他用富有感染力的艺术手法描绘了无数壮丽的风景,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李白。
笔落风吹诗成鬼
“拔刀断水比较困难。更难的是举杯解愁,“他悲伤,悲伤,愤怒。”风起浪破,云帆助海,“他自信乐观。”它直下三千英尺,有人怀疑银河系正陷入九天之中。“他热爱大自然。”桃花池有一千尺深,没有王伦送我的爱那么深,“他珍视友谊。”举杯邀明月,三杯为影。”他寂寞了。他用简明扼要的文字一句接一句地写下,用丰富的想象力和优美的语言写下了一首又一首的浪漫诗。
才华横溢,无与伦比
李白从小就努力学习。他十岁左右开始学傅。他的创作非常认真、细致、细致。年轻时,他学识渊博,不仅学习儒家经典,还阅读古代文史名著。因此,他的才能是从小通过刻苦学习逐渐培养出来的,没有人能超越他。作为一个学生,我应该像李白一样多读书,读好书,这不仅增加了我们的知识,也培养了我们的才能。李白不仅有脱离世俗的思想,而且有立功的远大志向。中年时,他呼吸着青山绿水的清香,亲吻着辽阔的大地,感受着大自然的宁静,留下了许多名句,世代流传。读着他的诗,我仿佛看到了他对家人的思念,听到了他对名山大川的赞颂,感受到了他的孤独和悲伤。他不仅擅长诗歌,而且关心国家,希望为国家服务。
酒仙诗才
李白喜欢喝酒。他虽然喝酒解愁,却能写出一首不朽的诗。没有必要谈论明亮的月光,流动的瀑布,或强大的河流,或猿的叫声。一座景亭山充满了情趣。他诗中的一言一行充满了豪放,许多是清新雅致的。读起来很难忘
如果说唐朝是中国诗歌界的一轮明月,李白是月亮旁边最耀眼的星星,挡不住;如果说唐朝是中国诗歌界的长江,李白是浪尖上的一股强流,挡不住;如果说唐朝是中国诗歌界的珠穆朗玛峰,那么李白就是一块顶在山顶的坚石,这一点是动摇不了的,是他举起了诗歌的火炬,照亮了唐朝的文化!
不喜欢张飞的张扬,不喜欢关羽的内敛,我却偏爱刘备的谨言慎行;不喜欢曹操的多疑,不喜欢孙权的雄心,我却偏爱刘备的宽厚和蔼。
也许他在每个人的心中的评价都是不同的,但在我看来,他是值得我学习的榜样。
他没有像诸葛亮、曹操那样,那么经常地被人们提及,但他在魏蜀吴三国中的地位是无人能敌的。
他,出身显贵,却以卖草鞋为生。在这卖草鞋的背后,又有谁知道他那远大的抱负呢?也对,燕雀怎么会知道鸿鹄的志向是多么的远大?
他,一次偶然,遇见张飞和关羽,三人情投意合,并在桃园结拜。当大哥了,有军了,离自己的志向不远了,可是谁又知道他心底的压力是有多么的大?
他,做官却屡遭排挤,于是大义凛然地脱掉官服,与关羽张飞远走他乡,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也许有人会说,哇,好潇洒,可是谁又知道他内心深处难以割舍的怀念之情?对着片土地,对着片土地上的百姓。
他,在张飞弄丢徐州的时候,还能止住心中的怒火,还能不负兄弟的誓言,还能说友情比徐州更重要。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能感受到,他的心在滴血,但他没有说,他的宽容,我们每个人都看在眼里。
他,曾有一段时间的颠沛流离,投靠了多个诸侯,最终和孙权一起攻打曹操,这成为了千古流传的赤壁之战。尽管这样,谁又知道他在颠沛流离的时候,是有多么的绝望,多么的无助?
他的一生很短暂,六十多岁时,疾病就夺去了他的生命。尽管这样,但他带给后人的印象却是极好的。每当我们谈起他,嘴里总会说这么几个词——重情重义,宽容大量,有勇有谋……
他,就是这样,他的一生,也只有这样,可能没什么收获,可能没什么成就,但,他收获了在我看来最重要的东西——友情,这友情,会时时刻刻鼓励你,让你及时面对困难,也可以从容面对。
千古江山,英雄辈出:有背父从军的女中豪杰花木兰,有统一天下的军中之王秦始皇,他们可以说是成功者,但是何以成败论英雄?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却是兵败自刎江边的楚霸王项羽。也许有人说刘邦是英雄,因为霸王输给了他,但是我却要说我最喜欢霸王虽败犹荣的那种气冲山河的英雄气魄。
项羽是英雄,这在他年幼的时候就表现出来了。十八岁就力举千钊却不学那无用的刀法剑术,而是学那战场上杀万人的兵法。而且他是一个爽快仗义的人,许多年轻子弟心服口服,都归顺与他。项羽心眼好,心肠直,敢想敢做,也是英雄本色。鸿门宴上因为心肠好,最终还是放了刘邦,这是多么豪爽的男子汉气概,而刘邦一肚子坏水,几次被霸王打得弹尽粮绝,鸿门宴上对项羽阿谀奉承,极尽献媚,试想这是男子汉大丈夫所做所为吗?
项羽是个英雄。他是一个重感情,重情义的人。当四面楚歌时,仍下令保护虞姬,不肯放弃这个被看做包袱的人,最后虞姬自杀身亡时,项羽心如刀绞,伤心欲绝。而小人刘邦被打得落花流水后,竟几次把自己的儿子踢下车以使战车速度加快,这是英雄所为吗?
项羽是英雄。兵败逃离乌江时,部下劝他骑马登船,重新东山再起时,项羽长叹曰:无颜去见江东父老。随后率所剩的二十八名战士,勇猛杀敌,最后自刎于乌江之畔,这种英勇无畏让人荡气回肠,难道不是英雄么?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霸王推翻暴政的远大志向,力拔山河的英勇神武,还有眷顾虞姬的侠骨柔肠都成为千古历史的绝唱,也成为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我最喜欢的魏晋人物是“竹林七贤”中的精神领袖——嵇康。
不畏强权
嵇康从没怕过那些有权有势的人,这倒不是因为他本身官位不低,而是国为他瞧不起那些有钱有势的贵人。一天善于言辞的钟会领了一帮达官贵人去拜访嵇康。而嵇康却仍按自己的爱好在树底下叮当叮当地打铁,无视面前的一帮官爷们,钟会他们就站在那看了很久,就在他们要走时,嵇康才问道:“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答道:“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此后,这人就一直记恨着嵇康,总向司马昭说他的坏话。
正气凛然
嵇康的正义是世人皆知的,有人说:嵇康身上总有清气缭绕,这种清气想来便是正气的化身。嵇康有一朋友叫吕安,他的妻子徐氏长相极美,竟被他的哥哥给羞辱了。吕安得知后十分生气,要到官府告他哥哥,这事被嵇康知道了。他以家族清名为由,劝吕安不要告官。谁知,这吕安的哥哥竟先下手为强,告吕安不孝,于是吕安就被官府抓走了——然而嵇康不乐意了,他担保吕安无罪,并告发了吕安的哥哥,他这一举动得罪了司马太守,再加上钟会在司马昭耳边吹风,于是嵇康也被抓走了,有趣的是嵇康知道自己要死了之后,没有逃,而是坐等官兵。
镇定自若
嵇康被抓进了大牢,他并没有认输而投降,而是每天背读孟子的'话,且时不时带上嘲讽司马家族和钟会的话。这一骂,司马家族的人就气死了,于是嵇康就领了个免费死刑。行刑当日嵇康衣冠整齐,甚至还让人搬上了古琴,悠闲地弹起《广陵散》。快行刑时,有三千太学生请愿赦免嵇康,愿以嵇康为老师,但遭回绝,于是嵇康被斩了。之后,竹林七贤也非死即伤。
嵇康的为人及品德一度影响了后世的价值观和审美观,令人感佩。
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有许多值得人们欣赏的历史人物,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我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朱光亚”。
在他年轻的时候,就赴美国去留学,在美国留学期间,受到很多列强国家学生的歧视,他为了祖国与自我的尊严,勤工俭学之余刻苦学习,用自我的实际行动和优异的学习成绩证明了自我的实力。当时有很多教授说,看朱光亚的答卷是一种享受,因为他一贯卷面干净。我想他的这种对学习知识的追求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应当值得我去学习。
当祖国的建设急迫需要他时,他急匆匆告别国外优越的生活工作环境,毅然回到祖国。投入到新中国的核工业、导弹事业工作中,在那样艰苦年代,他和同事们克服种种困难、夜以继日的刻苦攻关,仅仅只用几年时间就研制出新中国的第一颗原子弹,让世界强国震惊、敬畏。他的爱国之情始终是他精神动力的源泉,充满着不懈活力。他把祖国时时刻刻挂在心头的这种爱国感情,值得我以及后人敬仰与学习。
他在生活上总是很朴素,吃饭很不讲究,有什么吃什么,他十分勤俭节俭,他每次最喜欢穿一套旧的布军装,虽然旧,却很干净利索。
此后,从核武器研究创业开始,他就开始担任我国第一个原子弹研制的技术组织和领导工作。也是我国核武器研制的组织者和领导人之一。他对自我的工作和对待学习一样很负职责。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不断钻研,最终研制出我国第一个氢弹,并在1967年试爆成功。他的这种敢于探索、不断钻研的崇高美德,我们应当学习。我想他的这些精神应当是我的照明灯,一向会引领我不断向前走。
而此刻科学巨星朱光亚已经停止了思考,传奇而神秘的一生从此画上句号,但那颗“朱光亚星”,将永远绽放光芒。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成为我的榜样。
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礼貌,涌现出一个个人们所熟知的历史人物,他们都曾为我们的民族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众多的历史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汉代的太史公司马迁。
司马迁,字字长。生活在西汉景帝、武帝时期。他从小就聪慧过人,加之出生在世代为官的家庭里,自小就受到文学的熏陶,为以后写出鸿篇巨著奠定了基础。
青年时期的司马迁,以往离开家乡到各地游历。他的足迹几乎踏遍了大半个中国,一路上的见闻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里。游历回来的他原本很高兴,可不幸的是他的父亲生病了,生命危在旦夕,父亲临终前的遗愿成了司马迁毕生的努力和追求。
为了能尽快完成父亲的遗愿,他天天埋头写作,几乎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就在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史记》的写作时,飞来的横祸改变了他的命运。“李陵事件”的几句耿直之言尽成了他最痛苦的记忆,并受尽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在多少个日日夜夜,绝望充斥着他的生活,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有过一死了之的念头,可一想到父亲的遗愿,他潸然泪下,怎能带着遗憾去见九泉之下的父亲呢?就这样他凭借着惊人的毅力,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炼狱般艰难地写出了令世人惊叹的千古绝唱《史记》。人生的苦难成就了他辉煌的人生。此生已无怨无悔。
虽然司马迁生活的时代已离我们极其久远,但他人生的印记却还是那样地清晰可见,尤其是他那在绝境中顽强奋斗的精神早已穿越了时光的隧道,成为人们在逆境中的指路明灯。永远为后人所传颂。
斯人已逝,但他永远活在我的心中,不曾离开过。相信他的精神将会伴随我直到永远。
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光辉历史,在这五千年中涌现出许多伟大的人物,其中,最让我敬佩的人物要数三国中的“常胜将军”--赵云了。谈起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时,我必须会说:“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赵云!”
我喜欢赵云,最主要是因为他时刻为天下百姓着想,并且认准明君就死心踏地的跟着他,决无二心。赵云年少时投奔袁绍,尽管袁绍势力庞大,可是个昏君,不听忠臣直言劝告,只听奸臣花言巧语,赵云放弃高官厚禄,毅然离开,几经周折,投奔刘备。当时,刘备势单力薄,连吃败仗,可赵云没有离开,决心帮忙刘备脱离苦境。在长板坡时,赵云为了留下一点刘备的血缘,为了蜀国的将来,赵云领着二三十个军士闯入曹军去救甘夫人和阿斗。当赵云寻到阿斗时,已只剩下单人单骑,鲜血洒满战袍,可赵云不顾生命危险,把阿斗放入战袍中,又打入了曹操百万军中,就在他身负重伤的情景下,力斩曹操五十多员,最终,赵云把阿斗完好的交给刘备。
赵云一生立功无数,并且每一次战斗都不会失败真是十分的厉害,好像年终时有70来岁,在当时能活到那个时候是十分的不容易。要想身体强壮也仅有一个办法就是习武,不习武的谋士死的比较早的有曹操手下十分得力的军事郭嘉。在赵云60岁以后,又有敌人来犯,赵云请战说:“这是老将军的最终一战,刘禅允许。在在战场上赵云连斩了魏军的4位将军,还活捉了一位勇气十分的可贵,十分的可赞扬。当时的赵云已经是个年迈的老人做到这一点十分的不容易。
赵云赤胆忠心、智勇双全,令敌将闻风丧胆,他的英雄事迹千百年来让人们津津乐道,他真是我心中的真英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