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7篇
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应该注意不要剧透或暴露太多情节,写读后感也能帮助我们培养良好的写作习惯,以下是网客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7篇,供大家参考。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1
?茶花女》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玛格丽特是一个穷人的女儿,为生活所迫,沦为妓女。最初,她的生活一向放荡不羁、糜烂颓废。可是阿尔芒的感情改变了她,让她为感情宁愿放弃自我奢华的生活,为感情她甘于平淡。但她的完美愿望并未成真,最终,为了阿尔芒妹妹的幸福,她放弃了自我美满幸福的未来,不明真相的阿尔芒对她进行了无情的报复。最终,这位姑娘在贫病交加中死去。
?茶花女》中最为感人的地方是阿尔芒和玛格丽特之间的感情,这感情纯净如水、纯洁如雪,虽然发生在一个妓女身上,但它同任何伟大的感情一样值得人讴歌、赞美。玛格丽特在身体上是妓女,在精神上是贞女,她比其他人更高贵、更 3 / 5
高尚、更纯洁。正因为如此,她才为感情宁愿改变自我,也为他人宁愿牺牲自我的.感情。玛格丽特真正明了感情的真谛,那就是,牺牲、牺牲、再牺牲。
?茶花女》中最为悲惨的地方就是玛格丽特的惨死。她在贫病交加中死去,没有关怀,没有安慰,也没有金钱,仅有一个孤单无力的女友,她孤零零的走了,心中虽然有阿尔芒,但阿尔芒不在眼前。
书中最让人厌恶的是玛格丽特的陪伴,那个靠玛格丽特吃饭的女人,玛格丽特辉煌时她如影随形,玛格丽特贫困潦倒时她无影无踪,并且在玛格丽特死后还编派谎言,坑阿尔芒的钱。这个人是资本主义社会赤裸裸金钱关系的表现,在当今社会中,我们也会找到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绝不会绝迹。
另外,本书中对阿尔芒感情细节上的一些描述也十分成功,一个陷入感情中的男人的种种细腻感受使我们如同身受。阿尔芒是个纯洁的人,感情上也圣洁,但他不成熟,不懂得保护自我所爱的女人。事情发生后一味嫉妒,不择手段的报复,虽可理解,但过于偏狭。如果阿尔芒是另一种人,懂得成熟的处理问题,也许事情的结局不是这样。
最终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写的十分高尚,虽然写妓女,但写得十分干净,也十分高尚,也许这就是世界名著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原因吧!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2
不得不承认,选择这本书的原因是迫于工作要求,但郝明义的译序提起了我的好奇心。
读书,它不就是拿一本书,然后翻开扉页,或精读或略读,把书中所写都看完而已吗?难道读书还有什么特别的规则?我虽不爱读书,但是至少也看过几本。简单来说就是读完的和未读完的。既然喜欢读书,当然要看看别人是怎样读书的,并寻求一个更科学的方法。
阅读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所谓精神食粮便是如此了。作者的许多观点在我看来非常受用,当然,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这本书关于阅读的看法也不一定尽善尽美。但是,以现在的观点来看,书中提及的一些分类,观点仍具科学性。同时,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电子产业,将阅读逐渐带向电子书时代。但我认为书中的观点不仅实用于阅读纸质书籍,对于电子书、网络资讯的阅读也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尽管很多时候我们阅读也许是为了放松或打发时间,但我们也应当以严肃的心态去阅读。一本好书是作者的人生历练的凝聚,是作者的心血,是作者对世人的告诫。我们应当怀着尊敬,感恩的心情去阅读。
记得有人说过,读书是一个人的修行。翻开书本,修行便开始了。我们要做的不仅是要汲取新的知识,更要增加我们的感悟力,我们的理解力。真诚地阅读一本好书,对于作者,对于我们自己,都是一种嘉奖。
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自己最初的想法有多么的不认真。体会领导教诲的苦心,世上没有什么事是简单的,随随便便的。你心中认为理所当然的事也未必没有它的章法。如何阅读一本书,不仅仅是一本书,也是一种哲学。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3
书,是人类前进的阶梯。今天,我就来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宇宙的最后一本书》
这本书是由保罗·特普斯写的。可能大家对这个名字有些不熟悉,不过没有关系。听我介绍了这本书,大家可能就把这个名字烙在了脑海里。保罗·特普斯,一位擅长写科幻类小说的作家。可是这本书写了一本没有书的世界。人人颓丧,像一具尸体一般,没有笑容,没有泪水,没有埋怨。更没有知识,这一切都是因为一场大地震和一场大火。所有的书毁于一旦,化为乌有。人人失去了所有,就如许,上帝还留给地球一个天使。一个来拯救地球和宇宙的天使——一位充满善良,自信,阳光,感恩的小男孩儿。他夹带着宇宙中的最后一本书起头履历起了"九九八十一难"的拯救人类,拯救地球,拯救全宇宙的重要任务。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以前的那些日子,现在的日子。就在不久,我还埋怨妈妈又给我买了“小山”一样高的书,埋怨不想看书,还想让书从这个世界上磨灭。但读完这本书,一想到没有书的日子,我就后背一股冷风吹来——害怕。害怕我变成和书中一样的人类。就如行尸走肉一般,那样的糊口是何等无聊、黑暗、害怕。一贯不爱惜书的我竟把这本书小心翼翼地揽在怀里,可心里仍是有种“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破”的'感觉,似乎那就是宇宙的最后一本书。我还觉得在这个日新月异、充满竞争的社会上你不读书,又和书中的那些人有什么区别?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和社会共同发展,与时俱进。
借书中的一句话作结吧:假如你不读书,明天就将会是一个没有书的时代!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4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5
它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朵奇葩,也是我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分把人、神、鬼之间的情仇爱恨刻画的如此精妙的小说作品。著名作家郭沫若曾给过它这样的评价:“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甚至大文豪鲁迅先生也不惜笔墨,为这本书写了一句话——“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没错,他就是“柳泉居士”蒲松龄的最具得意之作——《聊斋志异》。今年寒假,我奉老妈之命仔细阅读并揣摩此书,嘿,还真受益匪浅。
这部小说大概有三大类:一来是批判过去的封建习俗与礼教,歌颂真爱与圆满婚姻的故事,如《连城》、《小翠》、《婴宁》、《白秋练》等;二来是揭露当时朝政和官场的黑暗及恶霸豪绅的罪恶,如《促织》、《席方平》、《司文卿》、《续黄粱》等;三来是告诉人们一些哲理的,有寓言性质的故事,如《崂山道士》、《狼三则》、《画皮》等。经过了反复咀嚼,我发现故事几乎全是短篇,最长不超过三四千字,最短的才二十多字,但每篇文章都有他自己体身的主旨,而且每篇文章的情节都曲折离奇,作者简洁生动而又不失主人公的独特个性,语言精简,寓意深刻,堪比寓言故事。作者为了揭示每篇文章的深刻含义,在故事末尾,仿照《史记》篇末的“大史公曰”的体例,用“异史氏曰”来直接表达自己内心的见解,妈妈说,这种写法在古典小说中视极其少见的。
读《聊斋志异》,人们就仿佛走进了灿烂辉煌的人物画廊,每个人的独特像貌和性格都是那么鲜明,看得让人目不暇接,赞叹不已。仔细分析,这本书是还夹杂着一些落后的思想成分,如封建的社会和道德观,迷信于鬼神的报应等,真是妙不可言。
?聊斋志异》是我在寒假读到最好的一本书,看完这部名作,我可真是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6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读过许多中外名著,比如《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也读过其他内容丰富、有趣的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男生贾里》这本书。
?男生贾里》是秦文君的名著,主要讲述了男生贾里的故事。我非常喜欢贾里。贾里不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物,这个大男孩聪颖机智、热情侠义,他周围的小伙伴们一个个也都不同凡响,经常会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选举风波”“生日派对”“三剑客”“冒险的代价”。“三剑客”和“冒险的代价”让我读后笑得捧腹喷饭,“选举风波”和“生日派对”的内涵相当纷繁复杂,令我回味无穷。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剑客”中男生贾里和他的好友鲁智胜,想冒个险,做一回英雄。结果在冒险的过程中,真遇到了一个大盗,贾里被那个大盗的一把刀击中了。读了这本书,我充分地感受到了人生的苦涩和少年内心特有的尴尬。
整本书中,作家秦文君把当代中学生生活中的凡人小事写得栩栩如生、引人入胜,让我看到了丰富多彩的少年生活,感受到了书中人物有滋有味的成长历程。希望大家有时间细细品读《男生贾里》这本书,它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7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她的裙子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只好拿红布来拼凑,结果一块红,一块蓝,与众不同。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的袜子也很特别,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而脚上的黑鞋也比她的脚大一倍。十来岁的她力大无穷,甚至可以举起一匹马。这个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就是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袜子皮皮》中走出来的。
她很顽皮,一次,她去赴咖啡宴,客人们还没有走到桌子前,她就开始大吃大喝。吃饱喝足之后,她抓起方糖罐,把所有的方糖都倒在地板上,又把砂糖也倒在地板上,因为她说方糖的样子像砖块、砂糖像沙子,都应该铺在地板上。主人对她无可奈何。
当然,皮皮也很勇敢,当一个小伙伴掉进大海里,鲨鱼对他虎视眈眈的时候,所有孩子都吓呆了。这时,皮皮迅速跳入水中,和鲨鱼同时游到小伙伴身边,把嗜血成性的鲨鱼举出水面,扔出老远。
还有很多好玩的情节呢,比如“皮皮上学了”“皮皮接待小偷拜访”“皮皮再次去航海”……它们都等待着你去看呢。快点拿起《长袜子皮皮》吧,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童年!
